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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2016/12/28  作者:  来源:  总浏览: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激发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解放思想、创新发展、争优创先的热情,在全校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引导和激励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积极投身于衡水学院科学发展的各项事业中,学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学校科学发展工作任务,以庆祝建党95周年为契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广泛宣传,认真组织,评选出凝聚力、战斗力强,作用发挥好,师生满意的基层党组织,评选出宗旨意识强,工作成绩突出,真心为师生服务的党员,从而进一步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岗位、践行宗旨、努力工作、无私奉献,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向党的生日献礼。

二、评选范围、评选名额

(一)评选范围:组织关系在校本部的基层党组织和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范围主要是在校本部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指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和党委职能部门工作的干部)。本年度受省、市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从本次评选结果中择优产生。

(二)评选名额:先进党总支按30%比例评选;先进党支部按20%比例评选;教工优秀共产党员按正式党员的10%评选;离退休、学生优秀共产党员按正式党员的5%评选;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

三、基本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1)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校党委的决议决定,政治坚强,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发展思路清晰,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

(2)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师生反映好”的标准,围绕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效明显。

(3)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科学的决策程序,管理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工作扎实,组织有生机活力,落实有创造力。

(4)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党的建设、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的重要事项,贯彻民主集中制,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的好。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发挥的好。

(5)党政领导班子能够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班子团结协作、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努力维护、实现、发展好广大师生员工的利益。

(6)重视党员队伍建设,党员作用发挥好。坚持分类指导,积极开展对教职工和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广大党员认真履行义务,立足岗位,敬业奉献,模范带头作用发挥的好。

(7)重视校园稳定工作和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教育,单位师生无参加邪教活动、无传播收听收看暴恐音视频等情况。

2.先进党支部

(1)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努力完成各项任务,党内活动有计划、有落实,效果良好,工作不扯皮、不推诿,各项工作成效显著,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的好。

(2)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内生活正常。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支部活动有载体、效果好。

(3)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管理,发展党员坚持标准、程序完备、质量高,群众反映好。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在党员群众中威信高、形象好。

(二)优秀共产党员

1.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参与党员志愿者活动,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校党委保持一致。

2.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求真务实。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廉政建设好。

3.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群众观点、群众路线,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不计个人得失,不与群众争利益,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持党性原则,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在本部门或学校有一定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普遍赞誉;学生党员能按照要求,在学习、生活、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教职工党员应具有两年以上的党龄,学生党员应具有一年以上的党龄。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在具备优秀党员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单位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有大局观念和创新意识。

2.服务群众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党务工作中表现突出,能够结合本职工作查摆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寻求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思路、新对策,不断为群众服务,有责任感,工作踏实,服从组织安排,并能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3.维护稳定能力强。有坚强的党性,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不计名利,以自己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学校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证。

4.廉洁奉公责任心强。自觉学习贯彻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纪和法律法规。

5.党务工作能力强。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完成任务出色。

6.从事党务工作一般在两年以上。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评选原则

表彰推荐活动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推荐工作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推选,逐级上报。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向党员教师倾斜的原则。

(二)推荐名额和程序

1.先进基层党组织

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自愿申报;二级学院、教辅单位先进党支部由各党总支择优推荐1个,机关党总支先进党支部按30%比例推荐,采取先讲评再推荐的方式进行。

2.优秀党员

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分配名额组织推荐,采取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讲评、党员推荐、支委会推荐,党总支根据教师的教学工作数量和质量以及科研量化情况和干部职工的工作业绩,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党委组织部。

3.优秀党务工作者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教辅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推荐1名,机关党总支按党务工作者人数的20%推荐。采取先讲评再推荐的方式进行。

(三)评选办法

学校成立评审工作专家组,对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全部审核后进行评选,将评选结果提交常委会研究。

(四)材料报送

先进基层组织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要填报推荐表,报送典型书面材料。书面典型材料要按照先进、模范条件客观真实,简明扼要,用数据、典型事迹和工作业绩体现出先进性、模范性。集体推荐材料不超过1500字,个人推荐材料不超过1000字。事迹材料和推荐表均用word文字处理软件编辑,统一用A4纸张打印一式三份(正反面),连同电子文本于6月24日前一并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此次表彰推荐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推荐的标准、条件和程序,确保推荐工作的严肃性和被推荐对象的代表性、先进性。要通过此次表彰活动,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树立先进典型,努力做到示范引路、以点带面,真正把广大党员打造成一支在各自岗位上建功立业的先锋队伍,进一步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

附件:1.中共衡水学院委员会优秀党员名额分配表

2.中共衡水学院委员会优秀共产党员登记审批表

3.中共衡水学院委员会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中共衡水学院委员会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中共衡水学院委员会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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